酒桌上最容易被低估的一件事,就是跟执法的民警动手。
刑法第277条第1款规定的是妨害公务罪: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第5款规定的是袭警罪。这个罪名是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新增的,2021年3月1日起施行,单独成罪、单独设刑: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,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修改前,袭警只是"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",最高三年;修改后最高七年。
实务中哪些动作算"暴力袭击"?按相关指导意见,撕咬、踢打、抱摔、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,打砸、毁坏、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、警械等装备并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,都属于。
几条容易忽略的:醉酒的人实施袭警行为,应当负刑事责任——"喝多了不知道"不是理由;教唆、煽动他人袭警,或者为他人提供工具、帮助的,按共同犯罪处理;情节轻微或者只是辱骂民警,尚不构成犯罪的,会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所以这类案子,重点往往不在"有没有做",而在行为的性质、伤害后果、以及有没有及时赔礼道歉取得谅解。这几个点决定落在哪一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