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属拿到《拘留通知书》,多数人先慌了,其实这张纸上有三个信息最要紧:涉嫌的罪名、羁押的场所、办案单位。这三样决定了后面要找谁、去哪里会见。
然后按顺序做三件事。
第一,记下拘留日期,把时间节点往后排:什么时候可能提请批捕,什么时候检察院要作决定。
第二,准备好身份材料。在押人员的监护人、近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)才能代为委托辩护人,委托时需要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件。
第三,尽快委托律师会见,了解人在里面的身体状况、讯问经过,以及他自己怎么说。
三件事不要做:不要找所谓"能捞人"的中间人;不要托人往看守所递东西、传话;不要自己去找证人"统一一下说法"。最后一条最危险,串供不只害当事人,家属自己也可能涉嫌犯罪。
羁押场所以通知书载明为准,律师会见通常需要预约,别拖着。